为严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河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豫理工继教〔2023〕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47号)的相关规定:“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最长学习年限为 4.5 年,高中起点本科最长学习年限为 7年。”,通过核查在校生名单,史雁等447人即将超出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毕业管理工作,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按规定完成毕业申报工作,现对史雁等447人提出超期预警:如在2025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我校将不再受理学生毕业申请,后期将启动清退学籍的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391-3981654,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