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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学位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教务部  时间:2025-04-21  次数:

全体2025届申请学位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河南理工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现组织进行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学位二次答辩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2025年春季学位答辩未能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拟重新申请学位答辩的学生,可重新提出学位答辩申请。如本人不按期提出二次学位答辩申请,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依照此次答辩成绩,给予毕业处理。

二、填写纸质版《河南理工大学毕业/学位申请告知书》(在河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学历教育-教务教学自行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纸质版告知书交至所在校外教学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秋季参加学位答辩。

三、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本科生不具备延期学位申请资格。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准予毕业;符合第二十二条的,准予结业;符合第十八条的,予以退学。

四、请申请二次答辩的学生于2025年5月5日前完成申请,并以校外教学点为单位将纸质版告知书和汇总表交至学校。

五、每人有且仅有一次申请二次答辩的机会。

特此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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