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企业:
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14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安排、豫煤安培〔2014〕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定于2014年10月19日起在河南理工大学举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职业卫生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已参加过培训并取得《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合格证书》的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煤矿企业各级安检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类煤矿区、科、队、井、外承包煤矿工程施工队等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19日~10月28日,为期10天
报到时间:10月19日
三、培训地点
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学苑宾馆
联系人: 闻骞 手机:13703918093
联系电话:0391~3981880 3981588
联系邮箱:apzx@hpu.edu.cn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共计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再培训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再培训人员需携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合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接受再培训。
(3)为保证再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望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炭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矿人员按时报到,接受再培训。
(4)为了能给学员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请各参培单位合理安排培训人数接受培训。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