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企业: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47、49、51、73、76号),切实做好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煤安监〔2015〕23号文)《关于开展2015年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联合举办2015年第1期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煤炭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包括职业卫生机构专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等。
二、培训主要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它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报到时间:2015年6月8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费800元/人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
河南理工大学学苑宾馆,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六、联系方式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张彦宾,0391-3981881;
河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王向伦,0371-68091605;
酒店总台:0391-3981588。
七、相关要求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需单位盖章),见附表1(下载);
(2)身份证原件。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