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下煤矿矿长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煤综﹝2016﹞16号)的文件精神,受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委托,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于2016年4月举办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任职尚未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资格证》过期或即将到期的全省所有煤矿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下煤矿矿长。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20日,共10天。
报到时间:2016年4月11日全天;考核时间:4月20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互研讨互动等教学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及对策;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及河南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政策解读;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煤矿安全管理技能;煤矿事故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费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地点
焦作市解放中路142号 学苑宾馆
七、联系方式
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黄维莉 手机:18639121282
安培中心办公室:0391-3981880,
酒店总台:0391-3981588
联系邮箱:apzx@hpu.edu.cn
八、相关事项
1.参加安全培训的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办证审核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带原件);
(4)体检证明;
(5)任命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或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批复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瓦斯等级鉴定批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为了能更好的组织本次培训和给学员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请各有关单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于4月7日前发送至信箱:apzx@hpu.edu.cn。
参加培训人员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附件:
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办证审批表
2. 培训回执表
(请到下载专区下载文件)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