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煤综﹝2016﹞16号)和《关于2016年度煤矿安全培训计划的批复》(豫煤综﹝2016﹞51号)文件精神,受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委托,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于2016年9月举办全省第二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取得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全省所有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6年9月21日—9月30日,共10天。
报到时间:2016年9月21日全天;考核时间:9月30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互研讨互动等教学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及对策;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及河南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政策解读;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煤矿安全管理技能;煤矿事故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费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地点
焦作市大别山商务酒店(丰收路与塔南路交汇处东北角龙源湖北门斜对面)。
七、联系方式
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黄维莉 0391-3981880
安培中心办公室:0391-3981880,
酒店联系人:连凡 手机:15978720096
酒店总台:0391-2992222
联系邮箱:apzx@hpu.edu.cn
八、相关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当天请带齐以下资料进行报到(一式两份):
(1)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办证审核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带原件);
(4)体检证明;
(5)任命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学员请提供以下信息: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参加培训人员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