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2016年第二期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批准,决定将原计划2016全省第二期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含)以上煤矿矿长和第二期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下煤矿矿长安全培训班合并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2016年度煤矿安全培训的全省所有煤矿矿长。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19日,共10天。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0日全天;考核时间:10月19日。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脱产培训方式,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研讨互动等教学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及对策;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及河南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政策解读;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煤矿安全管理技能;煤矿事故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费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地点
焦作云达国际饭店(河南焦作市解放区普济路中段1895号)。
七、联系方式
河南理工大学安培中心:黄维莉 手机:18639121282
安培中心办公室:0391-3981880
酒店联系人:陈燕红 手机:13723178869
酒店总台:0391—2666666
联系邮箱:apzx@hpu.edu.cn
八、相关事项
1. 参加安全培训的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办证审核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带原件);
(4)体检证明;
(5)任命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或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批复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瓦斯等级鉴定批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为了能更好的组织本次培训和给学员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请各有关单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于9月27日前发送至信箱:apzx@hpu.edu.cn。
3. 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学员请提供以下信息: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参加培训人员经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附件:
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办证审批表
2. 培训回执表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