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81号,2017)、《关于加强河南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煤综〔2017〕174号)和《河南省煤炭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行动计划》(豫煤综〔2017〕10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升有关煤矿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和能力,促进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体系建设,同时也给各单位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与交流的机会,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于2019年3月18—22日举办第一期煤矿主要负责和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各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及管理要点;
4.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5.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6.矿井粉尘防治新技术;
7.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03月18日报到)。
培训地点: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接待服务中心26号培训公寓
地址:河南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校内
四、培训费用
职业卫生培训费用1000元/人,含资料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河南理工大学安培学院:
安培学院办公室:0391-3981880,3981806,尹士献,18539159663
培训服务中心:崔梁,13569129199,0391-3988666,3981666
安培学院联系邮箱:apzx@hpu.edu.cn
六、其他事项
1.经培训考核合格,由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2.为了便于学员的管理和教学活动的安排,培训严格限制人数100人,采用预报名的方式,额满为止,每个报名单位需准备3-5分钟有关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方面的经验材料做交流发言。
七、相关要求
1. 培训班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合格,方可办理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不按规定考勤参加教学内容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替考的学员取消培训资格。
2. 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班的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需单位盖章,一式两份),见附表1;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员报名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开具发票登记表。
3. 为了能更好的组织本次培训和给学员提供良好的食宿环境,请各有关单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1)于3月8日前发送至信箱:apzx@hpu.edu.cn。
附件:
1. 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培训回执表
3. 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开具发票登记表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河南理工大学安全技术培训学院 2019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1
学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 证号 |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职务 | | 职称 | |
毕业院校 | | 所学 专业 | | 学历 | |
工作单位 | |
主要工作经历(含时间、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 |
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回执表
填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
请参培学员回执上标明入住房间为单间或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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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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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参加人员开具发票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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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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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内容: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电话: | |
开户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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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内容: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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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单位根据需要填写。 |
2019年3号-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 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