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2024级学生: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8:00.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1.2024级在籍生,因工作需要或本人特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
(1)跨层次转专业者;
(2)跨学科类别转专业者;
(3)入学未满一学期、大二以及大二以上者;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学籍清查者;
(5)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操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随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交由班主任或教学点初审。
2.初审合格后由教学点签字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我院审批。
3.学院审批通过的名单,报学信网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发至学院网站以及教学点,由教学点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教学点要严格按照转专业工作要求做好资格初审。
3.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且转出后不得转回。
4.对原学习专业与所转入专业在同一学习平台的,转入学生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的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必须补修。
5.对原学习专业与所转专业不在同一学习平台的:
(1)转入学生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转入学生必须补修;
(2)转入学生已修读且合格的课程、并且转入专业开设有原专业已修读课程的,由原学习平台出具加盖公章的已修读合格课程的成绩单,转交学生转入专业所在平台导入。原学习平台保留该生学习及考试记录。
(3)转入学生已修读但未合格的课程、并且转入专业也开设有原专业已修读但未合格课程的,在新学习平台该门课程成绩归零,需重新学习考试。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由教学点统一收集整理后9月1日18:00前发送到学工部邮箱:xgb@hpu.edu.cn。
2.纸质版材料由教学点统一收集签字盖章后9月10日前邮寄给学工部许老师收。
3.所有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过后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河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8月26日